注:2024年10月15日网页更新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分为行政出访、学术出访两大类。因公出访审批流程不变。
2024年10月更新:(行政出访)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
2024年10月更新:(学术出访)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
(注意:
1. 凡出国(境)执行公务者必须办理因公出访手续。使用学校管理经费的出访,未办理报批手续的,财务处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 如赴港澳执行有薪金或报酬的任务,必须向出访科说明,并严格按港澳工作签注手续办理,不得办理公务签注,否则港澳出入境部门将有权按其相关法律处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出访科 咨询电话:85226319
网址:http://wsc.jnu.edu.cn E-mail:ochf@jnu.edu.cn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1. 学校厅级干部出访需下载并填写《厅级干部因公出访立项表》,获得立项后方可启动后续出访手续;暨南大学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更新后(2024年版),处级干部出访不再需要填写《处级干部因公行政出访立项表》。
2.出访人所在单位进行事前公示(5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公示公开的,不予审核报批。通知链接:关于因公临时出访需提前公示并提供公示结果的通知
3.下载并填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交至相关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下载并填写《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只需发送电子版至ochf@jnu.edu.cn,多人请统一收齐后打包发送)
二、提交出访相关材料;(至少提前五周提交,多人团组打包提交)
1.事前公示结果(盖单位公章);
2.《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3.发送《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电子版至ochf@jnu.edu.cn;
4.发送身份证扫描件至ochf@jnu.edu.cn。具体要求:正反面保存在A4同页上;非广州签发的身份证,户口不在广州的教职工,需提供学校人事处出具的《在职证明》;
5.发送因公港澳通行证电子相片(蓝底大一寸)电子照片至ochf@jnu.edu.cn。新办证者需额外提供3张光面纸质照片(背后铅笔写上姓名)。
6.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2份,如提交的是英文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附上相应份数中文翻译件;
7.参加会议者需提交会议背景材料、论文中文摘要复印件各2份;
8.经费由第三方提供者需提交经费资助证明复印件2份;
9.男满59岁,女满54岁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证明》(在学校人事处人事科开具,或可通过OA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在线申领),A4彩印,年满65岁在职人员还需附医院当月的体检报告。
三、由我处出访科审核材料后拟文呈送处领导、校领导批示,再上报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
四、获批后取得任务批件;
五、送办证件及签注;(出访科整理有关办证材料,提交至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六、出访人领取因公港澳通行证;
七、出访完成后,入境7天内到出访科交还因公港澳通行证,同时提交《因公出访总结表》(原因公出访情况登记表),出访人自行复印证照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用于报账。
八、领取报账辅助材料:完成上述第七项后,出访科出具《报销审核表》和《因公出访代缴费明细表》(内转给国际交流合作处,经费卡号:90081000),出访人结清办证费用。
出访科申报指南原文:https://wsc.jnu.edu.cn/2013/0501/c23465a48954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