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组织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16:22 来源:管理学院

院内各单位:


为优化项目申报管理,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根据社科处要求,现将学院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请有意申报明年国家社科基金基金项目的老师按期提前准备申报材料,由学院及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预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供申报人参考修改。


1、2022年11月14日前,请申报人填写意向申报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由学院汇总报送社科处;


2、2022年11月21日前,申报人提交项目申报书初稿(附加2,待正式版本发布后再行替换),学院根据提交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反馈;


3、2021年12月13日前,申报人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活页(一式三份),由社科处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二次评审并反馈;


4、社科处将根据全国规划办的申报通知要求,正式发布我校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预计截止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中下旬,申请人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请各系协助大力鼓励符合资格的青年教师及现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黎老师  陈老师 电话:85221962   电邮:


附件1: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2: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