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短期国(境)外人员来校访问交流活动,加强短期外专的来访管理,我院正式启动暨南大学国(境)外来访人员的院内报备流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指引(请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报备材料)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境)外来访人员备案表(必需)
2、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境)外来访人员报备材料一览表(必需)
3、专家护照首页扫描件(按需)
4、国(境)外专家简历(按需)
5、专家报告PPT(如专家作主题报告或者讲座必须提供)
(二)审核流程
1、邀请人在学院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境)外来访人员备案表”和“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境)外来访人员报备材料一览表”。准备好上述材料,并交纸质版的“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境)外来访人员备案表”和“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境)外来访人员报备材料一览表”到管理学院惠全楼M05室(国际部办公室)。
2、发送电子版的“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境)外来访人员备案表”,专家护照首页扫描件(若有),国(境)外专家简历(若有),和专家报告PPT(若有)到国际部邮箱msipc@jn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专家姓名+国(境)外短期来访”。
审核完毕后,国际部将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回复相关结果,以通知邀请人至管理学院惠全楼M05室领取审核通过,并由国际部签字盖章的备案表。报备材料将由国际部办公室留存备案,以用于之后的报销流程。
二、报备要求
(一)为规范来访人员管理,请邀请单位或个人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上述报备材料。
(二)本标准适用报备人员以及注意事项,详见第3-5页的申报须知。
三、相关事宜
本流程拟于2023年11月30日正式启用。
联系人:李杰聪 陈桂桐 黄蔚媛
联系电话:85221410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国际交流与公共关系事务部
2023年11月30日
申报须知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短期国(境)外来访专家类型:
一、外国籍专家
1.在境外工作的外国籍专家,例:美国康奈尔大学,持美国护照;
2. 在境内工作的外国籍专家,例:北京大学,持美国护照。
二、非外籍及港澳台专家
1.在境外工作的中国籍专家,例:美国康奈尔大学,持中国护照;
2.在境外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例: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康奈尔大学,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在境内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例:北京大学,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注:非外籍及港澳台专家不能使用外专项目经费和111基地项目经费。
三、邀请短期专家要求
1.在华停留时间:≤90天。
2.邀请范围(符合以下两点):
①应具学士及以上学位,并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专家;
②来校期间的交流应与其专业背景一致,符合邀请单位业务需求。
3.来访任务:来我校进行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
4.签证类别:持访问(“F”字)签证入境。
四、注意事项
1.邀请单位须明确专家来华执行任务不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涉疆涉藏”等敏感问题,无涉密问题;
2.专家为对华友好人士,目前未发现其曾在公开出版物、媒体或自媒体上发布涉及违反中国意识形态的敏感言论;
3.专家目前未发现曾任职及参与过宗教机构或其他有反华倾向的机构举办的活动;
4.此次来访我校须以从事教学、科研任务或以科学试验和技术研究为主,不得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传教、宣扬西方价值观等问题。
5.邀请单位或个人须负责严格审核境外专家的工作单位背景。若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核实其是否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或依法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6.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住宿的,应当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