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暨教通〔2023〕1号)及《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及2023级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现将2022级及2023级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本科教育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5227009,办公地址:管理学院208室。
特此公示。
管理学院本科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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