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因公出访材料下载中心网址:https://wsc.jnu.edu.cn/23467/list.htm
(注意:
1.凡出国(境)执行公务者必须办理因公出访手续,特别是需使用到学校管理经费的出访,否则财务处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如赴港澳执行有薪金或报酬的任务,必须向出访科说明,并严格按港澳工作签注手续办理,否则港澳出入境部门将有权按其相关法律处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出访科 咨询电话:85226319
网址:http://wsc.jnu.edu.cn E-mail:ochf@jnu.edu.cn
◆ 本校学生、退休人员赴台执行公务按《暨南大学教职员工/学生因公赴台湾的申办程序》办理
◆ 本校外籍员工、持外国绿卡员工、学生、退休人员及外聘人员因公短期出国(赴港澳)以及外籍员工、外聘人员赴台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1. 根据需要下载并填写《暨南大学教职员工/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审批表》、《暨南大学教职员工/学生因公赴港澳审批表》或《暨南大学教职员工/学生因公赴台湾审批表》,交至相关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出访达30天及以上的教职员工,需先报人事处审批,由人事处在表格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提交出访相关材料;(至少提前三周提交)
1. 上述《审批表》原件1份
2. 邀请信复印件1份,如为外文另需提交中译件1份
3. 提交1份个人申请(包括出访人姓名、出访时间、出访任务、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
4. 所在单位的事前公示证明1份
5. 中文行程安排表1份
6. 覆盖出访期间的旅游医疗保险单复印件1份
7. 出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份(如外国护照、绿卡、永居证、学生证等)
三、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出访科审核材料后呈送处领导、校领导批示;
四、个人自行办理出入境手续,出访回国(境)后凭批文复印件到财务处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