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清退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1 09:03 来源:管理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拟对已超最长学习年限和符合退学情形的研究生进行清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91日至20229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单位:管理学院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地址:管理学院204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 020-85221936

 

 

 

 

 

管理学院

 202291

 

附件:管理学院拟清退研究生名单

附件3、【管理学院】拟清退研究生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