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管理学院教职工荣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10:18 来源:管理学院

各部门、系、所、中心:

根据《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管发[2021]33号),现开展对2022年管理学院教职工荣誉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荣誉奖项设置、申报及遴选方式

荣誉奖项的申报采取个人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类奖项每人每年只能选择一类申报;学院各有关单位负责对相关荣誉奖项进行征集、遴选及推荐上报工作。

奖励事由、奖项名称及名额、推荐单位分工见下表:

奖励事由

奖项名称及名额

负责推荐的单位

表彰在党的建设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优秀共产党员”(5名)

学院党委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先进党支部”(3个)

表彰在学生培养方面成效显著,立德树人起到表率作用的个人

“思政教育奖”(5项)

党政办公室

表彰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教学工作先进个人”(5名)

本科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科研工作先进个人”(5名)

“优秀教学科研团队”(5个)

表彰在行政、业务等岗位上长期服务,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个人或集体

“管理服务先进个人”(5名)

党政办公室

“优秀管理服务团队”(3个)

表彰在促进学院国际化、提升学院影响力、践行学院社会责任、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推动学院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学院特别奖”(5-10项)

本科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公共关系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

表彰在捐资助学方面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学院发展建设奖”(不限名额)

校友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表彰长期为学院工作,在学院的发展过程中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绩的个人

“学院突出贡献奖”(不限名额)

党政办公室

 

 

三、时间节点

请申报人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教职工荣誉奖项申报表》(附件2)提交至各推荐部门,推荐部门审核并排序后于12月14日前将《教职工荣誉奖项推荐清单》(附件1)提交学院党政办,学院将按照评奖程序进行评选、公示及表彰,过期申报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或咨询学院党政办020-85226051。

附件1:教职工荣誉奖项推荐清单.xlsx

附件2:管理学院教职工荣誉奖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