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院启动2025年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5年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选聘工作安排表
时间 | 事项 | 具体事项 |
2025年4月22日前 | 个人申请 | 符合《办法》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人事关系所在学院(中心、研究所)提交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新增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暨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近3年科研成果清单。 (1)图书馆提供的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2)科研成果清单(项目、科研获奖、专利、中文期刊论文等),本校教师由学校科技、社科业务业绩管理系统生成科研成果清单,申请者可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员申请打印后签字盖章。校外人员的科研清单由原单位审核认定真实性,再交由暨南大学社科处、科技处复核等级。(英文论文只认Article和Journal) 3.校外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须向申请学科所属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师德师风审核结果(须密封提交); (2)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科研成果复印件。 |
2024年4月29日前 | 资格审核 | 1.师德师风审核。 本校教师由人事关系所在学院(中心、研究所)汇总申请者名单,送本单位基层党委或相应党组织统一进行师德师风审核。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受理申请。 2.情况汇总。 人事关系所在学院(中心、研究所)汇总本校申请人的人事基本信息、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师德师风审核情况,按一级学科分申请层次进行分类汇总,并将汇总表及申请材料报送管理学院学科办。其中师德师风审核结果须密封提交。校外人员由其人事所在单位汇总申请人的人事基本信息、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师德师风情况,并在汇总表上签署推荐意见报管理学院学科办。 |
2024年5月13日前 | 学科组审议 | 1.申请资格与条件审核。管理学院根据《办法》,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与条件。对完全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材料提交学科组审议。 2.各学科组根据本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和规划,对申请者进行审议,推荐拟新增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学科组将分类汇总审议结果纸质文本(经学科组组长签名)及电子版报送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
2024年5月23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新增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并将审议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审议结果纸质文本(经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电子版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其中硕导名单由研究生院直接备案,博导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备案。 |
二、注意事项
(一)《办法》适用于2025年拟申请研究生导师的人员,已在导师岗位的人员无需参加。
(二)申请人原则上分别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申请相应层次研究生导师,并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及申请层次(博士生或硕士生)研究生导师的要求,填报不同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不同类别(指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不同层次(指硕士或博士)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材料递交至申请导师岗位所在学院,根据《办法》规定的导师任职资格确认流程参加评议,最终由各分委会集中报送拟新聘导师名单至研究生院。
(四)申请者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申请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7周岁,申请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对于学校新引进的杰出人才,经学校批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科研成果、研究生培养情况等审核有效时间为近3年,审核时效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在研时间截点以获批立项的《申请书》计划完成时间为限。
(六)学校新引进认定为第四层次及以上,且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及以上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学校新引进认定为第五层次及以上人才可直接认定硕士生导师。新引进人才仅在完成入职程序之日起2年内,作一次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一次),再次申请按导师任职资格确认程序进行。
(七)本次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确认的申请与审核过程中,凡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形,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八)联系人:王雪君,85222416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附件1.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4.2025年拟新增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确认汇总表(招生单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