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清退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拟对已超最长学习年限和符合退学情形的研究生进行清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单位:管理学院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地址:管理学院212办公室,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 020-85222416。
管理学院
2025年4月22日
附件:管理学院拟清退研究生名单